个体户的水殃着个体户的店 协会维权解难题
发布于:2008-01-25   发布者: 温岭市   点击: [关闭]

  近日,温岭市松门镇的个体户张某到松门个私协分会办公室感谢协会为其维护权益,并当场领到另一个体户赵某支付的赔偿金1800元。
  赵某是经营窗帘布加工零售的个体户,在松门部队营房商场租用了两层的营业房,平时全家吃住都在店间。2007年12月16日傍晚,刚好停自来水,赵某临睡前忘记关掉水龙头,等到深夜发现有自来水时,已经水漫金山,大部分窗帘布都浸泡在水中,更糟糕的是殃着了楼下张某的经营场所。张某是经营内衣及日用百货零售的个体户,这场水确实殃着了张某的好多商品,给张某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第二天早上,个体户张某拿着一张清单找赵某理论,要求赵某赔偿经济损失14000元,两人通过多次协商未果,双方为此事闹的很不愉快,做生意也没有心思。这时,赵张两人要求协会维权来协调解决,松门个私维权联络站接诉后,马上开展走访调查,召集有关人员商量,并组织人员到张某的店间实地进行盘点,结果发现货实不符,按照张某清单上提供的数量和价格损失只有5000元左右,如按进货价计算还有一定的距离,于是维权站人员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讲明赵某自己损失好几万元,会员之间要进行互帮互助,可处理的尽量处理,把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通过思想工作,张某表示愿意实事求是地配合维权站协调解决,帮助处理这些货物,维权站通过个别找谈话、双方面对面形式开展思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最后协调由赵某一次性赔偿张某损失费1800元,双方对这样的解决都比较满意,握手和好。

温岭市个私协 邵 平 莫山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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