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个私(民营)企业协会联合在路桥举办台州市区2008年就业再就业推介会。市副市长徐仁鹤、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李大华、市局局长余强、市局副局长王立刚等领导出席推介会。

此次招聘推介会是继2003年以来台州市区第6年召开大型就业招聘洽谈会,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就业岗位的多样性。本次推介会的主要目的为解决当地就业供需问题,缓解节后企业的用人高峰、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并为外来务工者提供一个求职平台;二是媒介宣传的广泛性。不仅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开展宣传,同时深入市区民营企业,市职业技校、各地劳动中介和社区,做好推介会前期的各项宣传推介工作,吸引更多的企业参展和求职人员前来应聘;三是参展条件普惠性。为扩大本次推介会影响,提高招聘成功率,本次推介会采取免费设展、免费求职,免费为招聘单位在台州民营经济网(www.tzmy.org)、台州就业网(www.tzjy.net)上发布用工信息等优惠措施。通过精心组织,市区150家民营企业在推介会中设立展位,提供招聘岗位5670个,全天推介会进场求职人数达到13500人,其中,达成意向的有2815人。
徐仁鹤副市长对此次推介会予以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此次推介会是政府职能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继续深化就业再就业的一大举措。要求工商、劳动保障局部门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加快经济发展,开辟新的就业岗位。一是着力提升现有企业运行质量;二是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三是大力发展个私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积极鼓励和引导个私企业创业创新。二、加强政策扶持,强化就业服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扶持政策,为就业再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建立和完善就业再就业信息网络,确保2008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三是重视关心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扩大到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人员。四是加大政策倾斜,发挥银行贷款、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的造血功能,扶持待业和失业人员进行创业。三、营造环境,为再就业搞好服务。一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就业形势和择业观念的教育。二是进一步抓好劳动力素质培训,结合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效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建设,实行定向招工,定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三是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公开发布系统,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业用工提供更加及时、便捷、周到的“一站式”服务。
余强局长在推介会上指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为广大劳动者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是工商部门开展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也是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的有效举措,更是实施“三个台州”战略,构建“和谐台州”的社会责任。此次推介会的顺利召开,全面拉开了今年工商部门“就业再就业服务周”系列活动的序幕。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要继续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再认识。要从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和推进台州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使命,充分认识开展“就业再就业”服务活动的重要性,发挥职能优势,努力为企业解决招工难和求职者就业难搭建平台。二是鼓励全民创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若干意见》以及省、市政府关于支持和引导非公发展的指示精神及市局《关于鼓励创业若干意见》,加大服务举措,在推动全民创业中,增加社会就业范围;在促进民企做强做大中,挖掘和吸纳潜在劳动力;在引导企业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展中扩大社会就业。三是发挥各自优势,统筹安排部署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各县(市)区要组织联动,举行各具特色的推介招聘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个私协会要围绕重点,延伸和拓展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的空间。结合“5511”工程,配合有关部门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业前培训服务;结合“六个一千”工程,推动一千家民企安置失业人员计划的落实;发挥基层协会网络优势,为下岗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咨询;结合新《劳动合同法》宣传,做好推介会后续工作。对“推介会”期间达成就业意向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实施跟踪落实服务工作,了解和掌握劳动者录用后有关工资、福利等详细情况,维护其合法权益。
(路桥个私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