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岭市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温政办发〔2008〕137号)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向社会公布。该办法明确由市财政设立3000万元“企业上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辖区内的拟上市企业开展上市工作时增加的改制成本和前期费用进行补助,以及对上市企业进行奖励。该市辖区内已完成上市的企业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被正式受理的拟上市企业,都可以向市上市办和市财政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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